“武汉礼物”旅游商品 两项评定标准获批

2015-04-01 22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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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武汉礼物旅游商品评定标准》和《武汉礼物经营场所评定标准》,近日通过武汉市质监局批准,于3月30日正式实施。
          这两个标准主要由武汉市旅游局提出并起草。其中,《武汉礼物旅游商品评定标准》对礼物旅游商品的质量、包装、商标标示等通用要求及其分类和评定规则,作出了明确规定。《武汉礼物经营场所评定标准》则对武汉礼物经营场所的等级划分、评定项目和要求、评定规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         据了解,国内类似“武汉礼物”的品牌体系已在北京、成都、深圳、南宁等城市实行,但尚无评定标准。
         2014年3月,包括汉绣、剪纸等在内的50个非遗项目、600多个品种的产品被评定为“武汉礼物”旅游商品。同年,又有66件产品获得“武汉礼物”荣誉称号。2014年12月,“2014年武汉礼物旅游商品大赛年终总决赛”中,汉绣古黄鹤楼卷轴获特等奖,黄陂木兰泥塑、中山舰舰模和梅兰竹菊剪纸卷轴等3件商品获得一等奖,虞小风手指画、木兰福饼和葛粉豆丝、武汉八景瓷碗盘等18件商品分获二、三等奖。
         目前,全市已在黄鹤楼、东湖、古琴台、木兰天池、汉街游船码头等地建立了9家“武汉礼物”专营店。

(信息来源:武汉晨报)